藝人王大陸逃兵被逮又衍生他案──我國逃兵罰則
2015年因《我的少女時代》一戲爆紅的藝人王大陸,近日因涉嫌逃兵而遭新北地檢署帶隊搜索約談,此外並同時逮捕約10人。主因為檢警接獲檢舉,得知有犯罪集團以數十萬至百萬不等的金額,替客戶量身打造逃兵計畫。其中一名陳姓嫌犯並透過仲介協助役男裝病、開出診斷證明,且在軍方檢查時演戲裝病,藉此成功逃過兵役。而王大陸正是其中一名涉嫌斥資百萬拿假診斷證明逃避兵役之人,訊後他依涉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罪等罪名,以15萬元交保。
(後記:此外,在本案調查過程中,檢警在檢視王大陸的手機通訊紀錄時,竟又意外查得他涉嫌教唆黑幫毆打uber司機,以及涉嫌委託黑幫代替女友討債等案外案。)
依《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我國役男緩徵年齡上限為33歲,而於今年年滿33歲的王大陸,至遲即應於今年底入伍服役,據悉王大陸戶籍地所在的台北市兵役局已將王大陸限制出境,並擬安排為今年的最近梯次入伍服役。
而王大陸花大錢請他人偽造不實醫療紀錄,藉此逃避徵兵,依照《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規定,即可能構成役男避免徵兵處理罪。依上開規定,役齡男子若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 (1) 徵兵及齡男子隱匿不報,或為不實之申報者;(2) 對於兵籍調查無故不依規定辦理者;(3) 徵兵檢查無故不到者;(4) 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5) 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申報,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6) 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7) 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等,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by 何宜澈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