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危機》走私危險品法律責任
《隨身危機》是2024年美國動作驚悚片,由豪梅·寇勒特-瑟拉執導,托德·菲克斯曼編劇,金牌特務主角泰隆·艾奇頓、索菲婭·卡森、丹妮兒·戴德維勒和傑森·貝特曼主演。
劇情講述男主角是一名洛杉磯國際機場的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人員。在平安夜為了追求自己的夢想,請主管將他調到行李掃描區爭取升遷。執勤期間,伊森收到了一個耳機,並透過耳機與一名無情的傭兵「神秘旅客」聯繫。對方威脅他必須讓一件特定的手提行李通過掃描,否則諾拉將會被殺害。旅客的同夥。行李中裝有致命且無法治癒的神經毒劑「諾維喬克」。
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
1.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2.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3.第一項之管制物品,由行政院依下列各款規定公告其管制品項及管制方式:
一、為防止犯罪必要,禁止易供或常供犯罪使用之特定器物進口、出口。
二、為維護金融秩序或交易安全必要,禁止偽造、變造之各種貨幣及有價證券進口、出口。
三、為維護國民健康必要,禁止、限制特定物品或來自特定地區之物品進口。
四、為維護國內農業產業發展必要,禁止、限制來自特定地區或一定數額以上之動植物及其產製品進口。
五、為遵守條約協定、履行國際義務必要,禁止、限制一定物品之進口、出口。
神經毒劑「諾維喬克」是冷戰時期的化學武器,對人體危害甚鉅,已納入國際禁用化學武器的清單,符合第3項第3、5款的要件,如犯嫌成功出口該毒物上機將會觸犯上開罪刑。
by 黃雋捷 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經歷: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