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蛋法立不立?
某知名遊戲實況主自掏腰包對某知名手機遊戲進行虛擬寶物製作機率的實測,並將實測結果發表於個人影音平台上,更表示該遊戲所稱之機率與原廠不同。嗣後,該實況主的行為引起該手機遊戲代理商不滿並於12月向該名實況主提起民事訴訟。
目前手機遊戲之營運方式主要以免費下載並搭配「課金制」為大宗,又多數玩家必須以直接購買或是「轉蛋」的方式取得部分稀有的虛擬寶物。因此,部分消費者為能獲得稀有的虛擬寶物而投入大量的金錢抽獎,但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屢生投入大量金錢後,仍無法取得目標的虛擬寶物,玩家實際遊戲體驗與遊戲業者宣稱機率落差之情況。
依照行政院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六點規定,遊戲公司須載明活動內容、獎項及中獎等資訊,並應記載「此為機會中獎商品,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等提示。然而,縱使遊戲業者提供相關之中獎、活動資訊,惟中獎機率本身涉及遊戲內部系統之設定,除非消費者大量投入金錢,否則難以發現遊戲設定與遊戲業者宣稱之活動內容、中獎機率之差異。
今年,在野黨立委及消費者聯署希望制定轉蛋法,針對遊戲業者宣稱之虛擬寶物中獎機率,必須經過第三方國際認證單位驗證。但是,我國經濟部卻以「若強制要求原廠介接第三方驗證機制,則將導致原廠為規避我國法令規範而終止臺灣代理,由境外直接跨境營運,恐不利未來消費者保護及產業發展。」為由,否定該立法提議。
手機遊戲的機率轉蛋機制充滿著射倖性,消費者為能夠稱霸遊戲世界,投入金錢以小博大,容易造成過於沉溺於賭博的環境當中。若政府仍不祭出任何管理措施,豈不是容許遊戲業者任意操弄中獎機率,恐對消費者更為不利。
by 陳文傑 律師
學歷:私立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私立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研究助理/睿品法律事務所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