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中介法草案

       最近成為不少人關注焦點的數位中介法草案,在8月18日召開第3場公聽會後便引發不少爭議,許多知名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如PTT、dCard、巴哈姆特等業者在參與公聽會後均表示該草案在實際執行面上將遭遇許多困難。目前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共計58條,草案除了規範數位中介服務提供者必須針對網路上的違法內容,要求業者們必須建立通知、回應的機制,以供任何人通報違法內容,如各該法規主管機關認定網路上有違法內容散布,為避免或減輕公共利益的危害,可向法院聲請資訊限制令,移除或限制該違法內容接取。另外,草案也規範各該法規主管機關及業者需將資訊限制事項登載於共同資料庫,供公眾線上查詢,以強化資訊透明及問責。
 
       不過,除了許多人質疑該審查機制是否將對言論自由產生限制外,也存在許多潛在的問題,例如草案第20條第4項要求法院除應設置專責窗口受理主管機關聲請之緊急資訊限制令外,在48小時內就須為核發或駁回之裁定。姑不論我國目前法院實務工作量之繁雜,再追加專門處理此類案件的窗口是否有足夠的人力;在短短48小時內所為之裁定,其調查案件的詳細程度、品質等不免令人質疑。NCC目前除暫緩8月25日之公聽會外,也發表聲明表示其不會強推法案。
 
 
 
by 何宜澈    實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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