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民宅下陷案北市府研議公辦都更
2023年9月7日台北市建案「基泰大直」施工期間連續壁斷裂,造成相鄰民宅傾斜下陷,一樓變成地下室,受撤離戶數達200多戶,而針對傾斜建物重建方式,台北市政府研議以公辦都更的方式,運用公權力協助住戶重建家園。
依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本府得就下列地區考量實施更新效益,辦理適宜性評估後,認有公辦都更必要,選定為公辦都更案:……四、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七款或第七條劃定之更新地區,其範圍內土地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前條適宜性評估,應以書面方式呈現,並表明下列事項:一、基礎資料調查。二、更新地區範圍適宜性。三、居民意願調查。………」
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視實際情況,迅行劃定或變更更新地區,並視實際需要訂定或變更都市更新計畫:一、因戰爭、地震、火災、水災、風災或其他重大事變遭受損壞。二、為避免重大災害之發生。三、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規定之建築物。」
該大直下陷民宅北市府若要辦理公辦都更,法源依據應係依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七款或第七條劃定之更新地區,其範圍內土地面積達二千平方公尺以上。」,經查臺北市都市更新地圖,該地區現尚非都市更新條例第6條第7款或第7條的更新地區,北市府應先依都市更新條例第7條將該大直下陷民宅及周遭受影響區域(需要達到土地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上之要件)劃定為更新地區,並且就區域居民協調是否同意由台北市政府實施辦理都市更新是此案公辦都更能否成案的重點。
by 楊士宜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法官助理/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研究員/ 澄理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智晟國際智權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