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植牙糾紛遭病患求償130萬 二審高分院駁回上訴免賠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是一名在台南執業的牙醫師(下稱陳女),陳女日前遭到一名患者主張在進行植牙時有醫療疏失,並被該患者請求損害賠償約130萬元。患者一審敗訴後,不服提起上訴,經二審法院駁回後確定。二審法院認為患者提出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陳女在療程中有任何的醫療過失及可歸責事由,於是駁回患者上訴。

 

  二審法院的判決指出,該患者進行的療程經衛福部醫事審議委員會鑑定後,鑑定結果認為陳女進行的處置符合醫療常規,且依術後X光檢查、口內照片等影像判斷,陳女在後續醫療處置上也符合一般診所醫療水準;況且,二審法院也認為依照患者所提出證據,均不足以證明陳女在療程中有任何醫療過失及可歸責事由,故患者依侵權行為及債務不履行法律關係請求陳女負損害賠償責任,並無理由,且因本件訴訟標的低於法定上訴第三審的金額,故本件已告確定。

 

 

by 何宜澈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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