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護照的註銷

  台北地檢署近日繼續偵辦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的政治獻金案及京華城案,除柯文哲與相關涉案人士皆已遭台北地院羈押禁見獲准外,目前尚有一位柯文哲的隨行秘書兼貼身帳房──綽號「橘子」的許芷瑜在北檢傳喚後仍未到案說明。此外,當檢調於8月28日展開京華城案首波搜索約談行動後,許芷瑜即於隔日離台前往日本,迄今尚未歸國。北檢雖透過其友人聯絡勸說,希望許芷瑜主動返台說明案情,但未獲回應。基於許芷瑜有逃亡或藏匿的疑慮,北檢於10月25日正式發布通緝,同時函請外交部註銷許芷瑜的中華民國護照。

 

  「護照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不予核發護照:二、經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主管機關。」、「持照人向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出示護照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扣留其護照:二、持照人在外國、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經查有前條第1項第2款或第3款情形。」、「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一、有前條第2項第2款規定情形。」護照條例第23條第1項第2款、第24條第2 項第2款及第25條第2項第1款分別定有明文。

 

  如果外交部收到司法機關請求註銷國人護照的公文時,根據上述規定,除應不予核發護照外,也應扣留、廢止原核發護照的行政處分並註銷該護照。故未來倘許芷瑜打算返台,在護照已被註銷的前提下,恐須另向我國駐外館處申請適當的旅行文件,才能順利回國投案。

 

 

by 何宜澈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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