魷魚遊戲

韓劇【魷魚遊戲】講述參與高達韓幣456億元獎金的神秘生存節目所發生的故事。劇中邀請背有超高負債的人參加遊戲,並且這些人均須簽署「放棄身體切結書」,完成六道遊戲關卡取得最終勝利者就可以獲得韓幣456億元的獎金。
 
主辦方與參加者間的約定是否有效?
如果是單純的玩遊戲拿獎金,基於契約自由原則,法律上並不會禁止,例如胡瓜主持的綜藝大集合「來,下面一位~」來賓過關獎金拿好拿滿。
 
但是,若遊戲涉及「賭」上身體性命,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依據民法第71條及第72條規定,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是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劇中參加者均簽署「放棄身體切結書」等同於賭上性命,很明顯已違反民法規定。另外,主辦方要求相互競爭,殺得你死我活更形同教唆參加者殺人,更是法律所不能容許之行為。
因此,主辦方與參加者間的約定應屬無效,即使有最終獲勝者,主辦方其實可以不依約給付獎金的。
 
 
 

by 陳文傑 律師

學歷:私立東吳大學法律系學士/私立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經歷:輔仁大學財經法律系研究助理/睿品法律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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