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金錢男孩MONEYBOYS》看台灣關於性交易及同性伴侶之規定
《金錢男孩MONEYBOYS》導演為奧利地華裔C. B. Yi,此片以男同志性工作者為題材,由柯震東等人主演。此片敘述男主角(柯震東飾演)為性工作者,於從事性工作期間,與同業另一名男性之性工作者成為戀人,隨後兩人卻因一場意外而失去聯繫,數年後男主角與青梅竹馬之另一男性相戀,卻又於此時與失聯之昔日戀人重逢,陷入三個男人間的感情糾葛。演員柯震東及奧利地華裔C. B. Yi導演並以此片分別榮獲金馬獎最佳男主角及最佳新導演提名。
金錢男孩指的是為同志服務之男性性工作者,柯震東即飾演為一名為改善家中生計,而以提供性服務來獲取收入之金錢男孩。此片探討性工作者及男同志議題,從不同面向描述從事性工作之男同志所面臨之困境及內心之糾葛與感受。
在台灣,若單純為成年男女間自願性之性交易行為,屬於應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裁處罰鍰之行為(該條規定於釋字第666號解釋後已修正為進行性交易之雙方均應受罰),並未涉及刑事犯罪,但同法第91-1條關於由縣市政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之規定,則至今尚未落實。
至於同性伴侶部分,釋字第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2019年立法院因而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正式立法承認同性婚姻。
但由2018年全國性公民投票第10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及第12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公投結果同意票比例分別高達72.48%及61.12%,而第14案(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兩人建立婚姻關係?)不同意票比例亦高達67.26%觀之,同性伴侶議題要真正取得台灣社會各階層之普遍認同,恐仍需相當時間及努力。
by 鄭雅玲 資深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專案襄理/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