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英雄》-拾金不昧是善心或是貪念?
《我不是英雄》(英語:A Hero)是2021年上映的伊朗電影,由阿斯哈法哈蒂(Asghar Farhadi)執導,阿米爾賈迪迪(Amir Jadidi)、莫森塔納班德(Mohsen Tanabandeh)等人主演。電影入選第74屆坎城影展競賽單元,最終並奪得評審團大獎,且於今年5月13日在台灣上映。
電影劇情描述拉辛(Rahim,阿米爾賈迪迪飾演)因無力償還債務而被判入獄。拉辛於假釋期間得知女友拾獲裝有金幣的手提包。拉辛原想將金幣變賣還債,但變賣金幣可得的金額不足以償還其債務,拉辛轉念改為尋找手提包的主人,希望藉此向手提包的主人領取獎金,以此方式賺錢還債。拉辛意想不到的是,他這個「拾金不昧」的舉動,意外使他聲名大噪,而陰錯陽差成為社群媒體所稱的「英雄」。
拾金不昧是美德,為鼓勵拾金不昧,我國民法第805條第2項規定,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於人情越來越淡薄的現代社會中,卻屢見拾得人利用此條規定強勢向失主請求給付報酬而引發許多爭議,因此101年修法後,民法第805條第2項規定將拾得人得以請求的報酬,由遺失物財產上價值的3成降低為1成,並增訂民法第805條第3項規定,於有受領遺失物權利之人給付1成報酬仍顯失公平時,有受領遺失物權利之人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其報酬。
同時並修正民法第805條之1第2項規定,明定拾得人如未於7日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時,不得請求遺失物財產上價值1成的報酬;此外,並增列民法第805條之1第3項規定,於有受領遺失物權利之人為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或有其他急迫情事時,拾得人亦不得請求遺失物財產上價值1成的報酬。
每個人都可能遺失物品,尤其當所遺失的物品有高額價值或迫切需要時,更是讓人心急如焚,此時若能有拾金不昧的善心人士將遺失物物歸原主,固然是美事一樁,但若拾得人是以請求報酬為歸還遺失物的動機與目的,法律上雖非全然無據,但美意恐將大打折扣。有道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道德及價值的取捨與判斷終究只能取決於人心。
by 鄭雅玲 資深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學士
經歷: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專案襄理/執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