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隱少女》千尋為何要幫偷吃食物的父母留下來打工還債?
於第75屆奧斯卡金像獎擊敗《星銀島》、《星際寶貝》及《冰原歷險記》等強敵奪得最佳動畫片的《神隱少女》,暌違20年又在台灣電影院重新上映了。堪稱為宮崎駿最具代表性作品之一的《神隱少女》,講述10歲的少女荻野千尋某日與父母驅車準備一同前往要搬入的新家,但因千尋的父親開錯路而帶著全家誤闖到另一個異世界。
後來千尋的父母發現有間擺滿食物的無人餐館,便在未經店主允許的情況下隨意享用了裡頭的餐點。只有千尋因為不想跟父母一同亂拿食物,於是索性四處閒晃,途中看見一棟像是旅店的建築。該建築實際上是由一位名為「湯婆婆」的魔女所經營,提供各方神明泡澡休憩,名為「油屋」的澡堂。湯婆婆對千尋父母隨意享用食物的行為感到憤怒,便施法將兩人變成了豬作為懲罰。千尋嗣後為了在這個世界存活下來,以及解救被變成豬的父母,於是和湯婆婆簽訂契約,以獲得在油屋工作的機會;故事便圍繞在千尋在油屋裡接觸不同形形色色人物、以及各種困難和危機展開。
什麼是債務承擔?
民法第300條「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契約承擔債務人之債務者,其債務於契約成立時,移轉於該第三人。」
千尋與湯婆婆簽訂契約,決定以留在湯屋無償工作的條件償還父母偷吃食物的債務;按上揭規定,千尋與湯婆婆(債權人)間成立承擔千尋父母(債務人)的飲食消費欠款債務,等於是千尋父母用餐沒付錢的債務,在千尋與湯婆婆成立債務承擔契約時即移轉予千尋。
by 何宜澈 實習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