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鏈鋸人》主角淀治父債子還好悲慘,賣眼睛和腎臟還錢還不夠?
由曾製作《進擊的巨人》第四季、《異獸魔都》的動畫公司Mappa負責,將曾獲得「這本漫畫真厲害!2021」男生篇第一名、漫畫家藤本樹所繪製的《鏈鋸人》製作而成的動畫,自從Mappa釋出將由其負責製作動畫的消息以來,歷經快兩年的時間,終於在今年10月開播。作品本身除了劇情總是充著各種黑色幽默、獵奇又無俚頭的劇情,因為作家藤本樹本身十分喜愛各種電影,許多分鏡也如同電影分鏡般設計,故事本身更帶了一股B級片般的既視感。
《鏈鋸人》的主角淀治,因為債台高築的父親意外身亡,繼承父親高昂債務的他為了生存,只得被迫在黑道的監視下,開始從事高風險的惡魔獵人的工作。然就算已經賣掉一顆眼睛、一顆腎臟及一顆睪丸,過著每天只能吃一片白吐司的苦命生活,還是有著還不完的債務。淀治如果是臺灣人,是否也必須繼承亡父的債務呢?
我國民法自民國98年起,繼承原則係更改為「概括繼承、限定責任」,並另設有拋棄繼承制度。會有這樣制度設計的歷史脈絡,不外乎是過去曾有不少被繼承人過世時,繼承人尚在襁褓之中,然因未為拋棄繼承而釀就自幼便承擔鉅額債務的不幸故事。故立法者原先僅修正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採限定責任,避免概括繼承制度的危險影響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人格及發展。但當繼承人為完全行為能力人,若其不清楚被繼承人生前債權債務情形,或不欲繼承時,依照舊法,必須於知悉得繼承時起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有鑑於社會上時有繼承人因不知法律而未於法定期間內辦理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以致背負繼承債務,影響其生計,立法者遂將「概括繼承、限定責任」適用我國所有繼承人,也就是現今民法第1148條第2項「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所以如果淀治父親死亡後,遺留的應繼債務多於應繼財產時,原則上淀治仍全數繼承,但對應繼債務之債權人毋庸負清償責任。
by 何宜澈 實習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