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森林》幻覺殺人
《自殺森林》(The Forest)是一部超自然恐怖電影,由娜塔莉·多莫、泰勒·金尼主演。故事主要敘述著一位年輕的女性,前往日本富士山下的青木原樹海尋找她失蹤的雙胞胎妹妹,青木原樹海是日本著名的自殺森林,娜塔莉·金尼擔心妹妹會不會因為兒時的心靈創傷產生自殺意圖,於是找了兩名導遊深入自殺森林尋找妹妹,沒想到娜塔莉·金尼因為內心對妹妹的愧疚感,開始產生各式各樣的幻覺,懷疑其中是一名導遊殺了妹妹,在精神恍惚的情況下手刃導遊。
精神障礙者犯罪的法律責任
刑法第19條
-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其刑。
-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精神障礙犯罪一直是這幾年台灣司法爭論不休的問題,也是台灣法官招致恐龍惡名的一大原因,尤其是「小燈泡案」、「嘉義鐵路殺警案」等案件被告獲得法官輕判甚至無罪後,民怨四起,間接影響司法院加速推動「國民法官制度」,電視界也拍攝《我們與惡的距離》探討這個議題。
如何判定娜塔莉·金尼是否符合刑法第19條任一項,依我國司法實務程序,多將娜塔莉·金尼送專業醫療機構進行精神鑑定,判定娜塔莉·金尼於案發前是否有關被害妄想、關係妄想等思覺失調症已發作,而且娜塔莉·金尼本人沒有病識感。
佐以案發時娜塔莉·金尼有明顯之被害妄想症狀,再參酌娜塔莉·金尼總智商水準,與同年齡之人相較比有無明顯退化傾向,理解力差,導致嚴重影響其認知、感受、反應、理解、判斷等意識能力,加上案發現場狀況下娜塔莉·金尼可能因為困在自殺森林更顯緊張無助,且被當下不知道殺人是錯誤行為,即有可能被法院判定行為時喪失辨識能力,而獲判無罪。
by 黃雋捷 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經歷: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