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道猴子的一生》感情債追討大不易-如何請求返還借款

   《山道猴子的一生》近日在台灣爆紅,是一部分為上下集的Youtube類動畫短片,主角是一位在便利商店上班月薪37K的年輕人,身負就學貸款壓力,卻熱衷於改車跑山,為了達成重機夢想,在二手車商話術循循善誘下,購入一台二手大型重型機車,甚至花大筆費用升級改裝,只為了在朋友圈中提升自己的優越感。

在某次跑山的旅途中,主角遇到心儀的女孩主動接近他,單身的主角受不了女孩花言巧語頓時墜入情網,為滿足她的重機改裝需求,即使主角的金流有限,仍不斷提供女孩金援。怎料女孩四處拈花惹草,只是把主角當作生財工具,過不久主角透過朋友們提醒發現女孩早就劈腿,主角此時才頓悟而提分手,盛怒下並要求女孩還他買車及改車的花費。然而,女孩置之不理,主角朋友也提醒他如果借錢沒有寫好借據,日後很難要回當初出借女孩的錢。

 

民法第474條

  1. 稱消費借貸者,謂當事人一方移轉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所有權於他方,而約定他方以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返還之契約。
  2. 當事人之一方對他方負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

 

消費借貸在法律上定性為要物契約,契約當事人一方必須交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予他方,此外,雙方尚須本於借貸之意思為交付方能成立消費借貸關係。依照目前多數法院見解認為,山道主角首先須證明他與女孩間有金錢交付,實務上多以銀行匯款紀錄作為證據。然而,實務上最常出現爭議的是如何證明契約雙方是本於借貸的意思而交付金錢,主角朋友認為主角沒有請女孩簽寫借據很難請求返還借款固然是正確的見解,但實際上很多消費借貸關係存在親朋好友之間,基於彼此間的情誼實際上很難請對方簽借據,不過也別因此放棄,如果彼此間的對話紀錄、第三人曾聽聞雙方有借貸的對話等都是可以嘗試證明借貸合意的證據方法。

 

 

by 黃雋捷 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經歷: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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