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老》談違法臨床試驗

      《詭老》是一部2021年超自然心理恐怖驚悚片,由《分裂》《異裂》導演奈·沙馬蘭編導。劇本的靈感來自皮埃爾·奧斯卡·利維和弗雷德里克·彼得斯創作的圖像小說《沙堡》。

劇情講述主角一家人去熱帶度假村旅遊,夫妻間長期因為各種生活理念不合吵架已決定合意離婚,在他們離婚前帶子女到海邊的度假村旅遊。經由度假村經理的介紹與提議,一家人與其他三組遊客參加海灘休閒行程。然而詭異事件接連發生,這片海灘讓他們迅速老化,每隔約30分鐘,他們就會經歷一整年的成長歷程。還發現每個家庭至少有一個人有健康問題,而且每當他們嘗試離開就會昏過去並躺在沙灘上醒來。

原來,度假村是研究團隊進行新藥臨床試驗的前沿陣地,有健康問題的遊客在未經各知的情況下,成了他們的實驗對象。由於該片海灘似乎埋有未知礦物而形成特殊磁場,自然地加速推進遊客的生命,研究人員無視遊客的生命與醫學倫理,只為了快速完成藥物整個周期的試驗。

 

依照醫療法第79條第1項規定,醫療機構施行人體試驗時,應善盡醫療上必要之注意,並應先取得接受試驗者之書面同意;違反者,依醫療法第105條由中央主管機關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有安全或損害受試者權益之虞時,另得令其終止人體試驗;情節重大者,並得就其全部或一部之相關業務或違反規定之科別、服務項目,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

 

依人體研究法第14條規定,研究主持人取得受試者同意前,應以研究對象或可理解之方式告知研究機構名稱及經費來源、研究目的及方法等事項,且研究主持人取得同意,不得以強制、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式為之。違反者,依人體研究法第24條,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該研究機構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渡假村違法進行人體實驗的行為除了上述的行政責任外,可能還因為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須負擔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尚有醫學專業注意義務的違反,可能涉反刑法過失致死罪及過失傷害罪。

 

 

by 黃雋捷 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經歷: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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