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卡》禁止銷售巧克力與公平交易法

  《旺卡》是一部2023年英美合拍歌舞奇幻片。該片是1971年電影《歡樂糖果屋》的前傳,改編自羅爾德·達爾的1964年小說《查理與巧克力工廠》,本片5主要敘述「威利·旺卡」成立巧克力冒險工廠之前的旅程,由2023年世界最帥演員提摩西·夏勒梅主演。

 

  旺卡乘船抵達歐洲一座城市,實現他開設巧克力店的夢想,旺卡在美食走廊出售能讓消費者飛起來的「飄浮巧克力」,吸引群眾目光,進而搶購旺卡的得意作品,結果引來走廊的三位主要巧克力製造商忌妒他開發的商品,擔心影響他們壟斷已久的巧克力市場,因此通報已收買的警察局長沒收旺卡當天的收入,甚至不惜用巧克力原漿淹死旺卡,原來阿巴庫斯說明史拉格沃斯先生、普羅德諾斯先生和費克勒格魯伯先生組成了「巧克力卡特爾」,合謀消滅其他競爭對手,並且在一個教堂下設有一個運營基地,由貪腐的朱利斯神父和他的「巧克力狂」僧侶經營,他們在那裡儲存了大量的巧克力,為了壟斷巧克利市場不擇手段。

 

  依我國公平交易法規定,聯合行為指具競爭關係之同一產銷階段事業,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之合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之價格、數量、技術、產品、設備、交易對象、交易地區或其他相互約束事業活動之行為,而足以影響生產、商品交易或服務供需之市場功能者;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其他交易之行為亦屬限制競爭行為。「巧克力卡特爾」破壞巧克力市場的行為顯然符合上開規定,旺卡可以向他們請求損害賠償;主管機關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經主管機關依規定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而屆期未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或停止後再為相同違反行為者,處行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by 黃雋捷 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經歷: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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