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快門聲:街頭攝影與人格權的法律紅線」
《為你著迷》是由日本漫畫家和山やま所創作的漫畫短篇集,於2019年出版,由漫畫改編的5集迷你電視動畫也於2025年8月開始播送。
故事雖然是以高中校園為背景,由不同人物間組成的各短篇集,但大致可以分為兩組人馬的互動,分別是林和江間,以及二階堂與目高;並主要講述著這些想法天馬行空的高中生們之間擦出各種可愛互動的火花。在第1至第2集中,身為同班同學的江間和林,意外在一次校內運動會後,二人開始有密切的互動。在江間眼中,喜歡在自由時間做著各種無用及無意義的事情,渾身散發古怪氛圍的林,就單純是個怪人,但不知為何卻總是吸引著江間的注意力。
林有一個特別的嗜好,他喜歡拍攝街上的招牌或標語中單獨的一個字,再把每一張照片中的單字組成諧音詞後發布在社群平台上。
林雖然非常地小心,每次照片中都是放大特寫招牌或標語的單一字詞,但若不慎在我國拍照時拍到其他路人的臉孔,可能觸犯什麼規範呢?
肖像權屬於民法上人格權的一種(民法第18條)。即使只是單純拍攝他人肖像,未經同意就可能構成侵害,不以公開或營利為必要。若對他人肖像進行修改、醜化或不當利用,更可能構成名譽毀損或侵害肖像權,受害人得請求法院除去侵害、防止侵害,並請求精神慰撫金(民法第195條)。
隱私權則保障個人的私密空間不受打擾,以及對個人資料揭露的決定權。在公共場所,個人對隱私的合理期待會降低。一般而言,在街頭等公共場所,若非特殊情況,民眾對於顯露於外的身體、表情、動作,較難主張有合理的隱私期待。然而,若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錄他人非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則可能觸犯《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之1,面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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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何宜澈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