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橄欖隊
本月的影視法律專欄要介紹之影視作品為熱血橄欖隊(Gridiron Gang),由影視巨星-巨石強森主演,由於此片拍攝時間尚早(2006),這時候的Rock身材明顯沒有玩命關頭後期誇張,個人認為是Rock最帥最剛好的時期,加上Rock於本片中飾演少年觀護所的導師,整天都得面對逞兇鬥狠的青少年,自然Rock也得隨時對這些青少年教育和壓制,總感覺要不是Rock這麼高壯這些青少年可能也不會怕就是了,小小心得就是監所管理員請練壯一點。
劇情開場便描寫Rock所觀護的少年觀護期滿,但馬上橫死街頭,讓Rock深感他所處的觀護所完全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事實上,75%的觀護少年將會重返觀護所及監獄體系,能回到正常生活的少年少之又少,Rock深感需要一項活動讓這些迷途少年們能凝聚彼此而踏回社會,於是以他自己熱愛的運動-美式足球為出發點,將這些觀護少年組成一支球隊-野馬隊,起初困難重重,這些少年每個都很有個性,加上大部分又有幫派背景,彼此之間相當仇恨,美式足球又是相當吃重團隊合作的運動,一開始的比賽就是被花式痛宰,對方運動員又火上加油的各種噴出垃圾話,這些年輕人無不氣餒沮喪,但就是在一次又一次的訓練中,少年們彼此放下隔閡和成見,並主動在場上合作及保護隊友,終於邁向了強隊之路,也邁向了成功的人生。
參我國少年觀護制度自101年迄106年8月底,法院審理期間被裁定收容少年觀護所之兒童達178人,人數甚多。但未有適當的年齡分層,學齡兒童和少年的相處應該要有適當的分離機制;另外,法院裁定少年羈押禁見,應依法視個案情節決定其會面之範圍,而不得全面禁止少年會面之權利,否則將造成少年欠缺人際活動及必要之教育輔導。
除此之外,為落實少年法院(庭)審理專業化之要求,政府應統整資源整合並並加強程序之流暢度,同時兼具兒少保護和程序利益,並令具有兒少保護知識經驗之專業人士參與,檢討收容期間和觀護少年重返社會之流程,以確保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
by 李振寧 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學士 / 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碩士
經歷:台灣大學法學評論學生編輯 / 慶辰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