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100》血汗公司要我命,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費嗎?

   《殭屍100~在成為殭屍前要做的100件事~》是由日本漫畫家麻生羽呂擔任原作,高田康太郎負責作畫的作品,漫畫自2018年10月起於《月刊Sunday Gene-X》開始連載,電視動畫則於2023年7月開始播送。故事講述24歲的主角天道輝於大學畢業後成功進入心之嚮往的製作公司上班,孰料公司竟然是一間黑心企業,不僅每日必須過勞加班,還得承受上司許多無理的要求。被公司壓榨過勞、苦命當了三年社畜的他,逐漸從一名活潑開朗的青年變成沒有生活動力與目標的行屍走肉。然而,當他某日出門上班時,發現街道上突然出現喪屍攻擊人類,舉國皆因人傳人的喪屍病毒而陷入大亂,本應感到恐懼的他,卻因為發現自己再也不需要踏進自己不喜歡的黑心公司上班而重獲過往的活力。在遭逢自己原先的職場暗戀對象也淪為喪屍後,天道輝體認到自己雖有想做的事情,但時間已所剩不多的事實,於是將自己人生中最後想完成的100個目標列成清單,一邊努力在末世中存活,一邊踏上完成100項目標清單的公路旅行,故事的後續便以天道輝在旅途中陸續遇見志同道合的夥伴及與喪屍間周旋而展開。

 

如果天道輝在我國黑心企業工作而必須苦命加班,公司不支付加班費會有什麼問題嗎?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一、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2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我國勞工於平日延長工作時間後,原則上雇主即應依上開規定給付勞工加班費,且依我國主管機關之說明,雇主給付勞工工資應該計算至分鐘為止,如果是工作未滿1小時之時間,仍應換算為小時後,再依上開規定發給加班費。

 

黑心企業若不發給天道輝加班費,天道輝可以檢具相關事證,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申訴,如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查證屬實,將依勞動基準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以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勞動基準法第80-1條第1項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

 

 

by 何宜澈 實習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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