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連鎖品牌手搖飲店員朝飲料吐口水加料
知名連鎖品牌手搖飲新竹分店1名女員工,日前疑因不滿客人在快打烊時才點餐,竟然在手上吐口水後徒手攪拌珍珠,並上傳到社群媒體宣揚,引起網友一片譁然,紛紛譴責該名女員工。手搖飲總公司得知該消息後,也隨即發出聲明表示已與該分店解約,並永久終止加盟合作關係。隨後又表示,將對分店及相關員工對總公司商譽所造成的損害,委任律師進行訴訟程序追究所有相關責任。
加盟合約是因應近年商業型態轉變,加盟店推陳出新所形成的一種新興法律關係,我國民法並未有具體規定,有認為其為買賣、承攬、委任之混和型契約。
不管其定性為何,仍應實質判斷其權利義務內容,實務上,很多加盟合約會約定在一定條件下,加盟總店得單方終止加盟關係,甚至約定加盟總店毋庸退還加盟金、開辦費等,因此實務上常見糾紛多肇因於此,建議加盟總店有關終止加盟關係的約定應盡量對雙方公平,否則可能會被法院宣告無效,而加盟主簽約時也應該看清楚終止合約的條件,避免同意對自己相當不利的約定。
另外,有關商譽損失部分,該名女員工亂吐口水的行為確實會造成大眾對於手搖飲料店的不信任,並減損消費者對其評價而有商譽損失,法律上,加盟總店得依民法184條及第195條向女員工請求損害賠償,並得依民法第188條向加盟分店請求雇主未善盡監督的連帶賠償責任。
by 黃雋捷 律師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碩士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學士
經歷: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受雇律師 / 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