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柚木家的四兄弟》大哥是我的監護人

    《柚木家的四兄弟》是由藤澤志月所創作的作品,自2018年起在小學館的少女漫畫雜誌《Betsucomi》上進行連載,其改編的動畫則於2023年10月至12月播放。故事主要講述柚木家四兄弟的父母在意外離世後,年紀相差甚遠、性格也截然不同的四兄弟們相互扶持及成長,共同走過悲傷並再建立起一個僅有四人但也充滿愛及溫暖的家庭。

  故事中,身為四兄弟大哥的柚木隼已經是一個23歲的高中老師,二弟柚木尊和三弟柚木湊分別是13及12歲的國中生,小弟柚木岳則是6歲的小學生。四人的年紀不只相差甚大,個性也天差地遠,例如大哥柚木隼在父母意外身亡後一間扛起養育四個弟弟的責任,每日除了上班外,還得負責料理弟弟們的三餐,是一個疼愛弟弟們卻也時而嘮叨的大哥。二弟柚木尊和三弟柚木湊同樣就讀國一,縱然湊是個任性無比、不被大人們認為可靠的青少年,在成績優異、性格成熟的尊的眼中,卻是個可愛無比的弟弟。最後小弟柚木岳則有著與稚嫩外貌不相符的老成心態,身為老么卻總是處處體貼哥哥們與身邊的人。

 

  其中,當柚木一家的父母意外過世時,親戚們認為孩子們頓失依靠,紛紛遊說還是大學生的隼將弟弟們交給其他親戚扶養,但隼鐵了心認為既然父母已經不在,自己更應該負責照顧弟弟們,帶著弟弟們一同守護柚木家,於是他力排眾議,堅持由他一人扛起照顧弟弟們的責任,後續劇情便也圍繞在柚木四兄弟們共同生活、並與彼此間互動的溫馨日常展開。

 

如果柚木一家是我國人,柚木隼是否能擔任未成年的弟弟們的監護人呢?

 

  民法第1091條規定「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監護人。」第1094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或父母死亡而無遺囑指定監護人,或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拒絕就職時,依下列順序定其監護人:二、與未成年人同居之兄姊。」第1097條第1項本文規定「除另有規定外,監護人於保護、增進受監護人利益之範圍內,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是以,柚木隼身為與未能年弟弟們同住的大哥,依法得為弟弟們的監護人,並行使、負擔弟弟們的親權。

 

 

by 何宜澈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 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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