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長的話

 所長的話

 

各位客戶朋友們大家好
 
最近我因為一些事務跟行政機關接觸比較多。我對於行政機關過度保守的“依法行政”,有些不以為然。 怎樣過度保守的依法行政呢? 我們知道法律受限於文字,在解釋上必然有模糊空間,打個量化的比喻,一個法律可能30-70是核心比較沒有爭議,但0-30或70-100屬於概念的外延,就有一定的解釋空間,可鬆可嚴。這些年來行政機關太懼怕行政行為被認定違法,所以他們在對法規解釋上都習慣採取最保守的方式,用上面的例子,行政機關可能認定法規僅限於30-70之間(甚至更保守40-60間),這種解釋表面上絕對合法,因為他限制在概念最核心的部分,但不僅造成操作上的靈活空間消失,也實際上剝奪人民更廣泛的權益,也就是若是人民主張80,實際上幾乎不可能被認定違法,但行政機關出於保守立場,認定法規上限只有70,因此駁回人民的80請求。
 
這種僵硬,完全不知變通的行政,體現的是政府但求自己不違法,而不在乎能否幫到人民的冷漠心態。為何自古以來人民就厭惡官僚,原因或許就在這吧?
 
 
 
侯慶辰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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