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劇毒》法律解析|假結婚真詐財?婚姻詐騙可能涉及哪些法律責任?
《婚姻劇毒》是由靜脈擔任原作、依田瑞稀負責作畫的日本漫畫,於2022年4月起在集英社旗下網路漫畫平台《少年Jump+》上進行連載。而漫畫所改編的電視動畫也於2026年4月起開始播送。
故事主要講述出身自「五大名家」的「用毒人」家族、擅長使用毒物的殺手下呂光,日常除了執行殺手的業務外,因始終未能遇到心儀對象而打算一輩子單身。豈料,因祖母宣布若下呂不成婚誕下子嗣並繼承用毒人血統的話,就會強迫妹妹與其女友分手並與男性結婚以繼承家業。為了保全妹妹的幸福,下呂便決定按照祖母尋找另一半成婚並繼承家業。
某日因緣際會下,下呂結識了客戶委託他負責殺害的婚姻詐欺師城崎芽衣。相比是殺手的下呂,城崎是位外貌姣好且時常穿著女性打扮(但本人自稱是偽娘)的婚姻詐欺師,為了幫重病的弟弟籌措龐大的醫藥費,故從事著欺騙眾多男子感情和錢財的工作。為了能成功尋找心儀的另一半並結婚繼承家業,下呂決定背叛客戶,拯救城崎並讓她(他?)擔任自己的相親顧問,並為他介紹「在任務中英雄救美以此讓對方墜入情網」的各種救人委託。其後,故事便圍繞在下呂在一次又一次的任務中,與多位身手高超的殺手交戰,並在任務結束後與目標約會的各種事件中展開。
若城崎在我國欺騙男人們的感情並以進入婚姻為由,使男人們為他付出大量的錢財送禮,有沒有什麼責任呢?
《中華民國刑法》第238條規定:「以詐術締結無效或得撤銷之婚姻,因而致婚姻無效之裁判或撤銷婚姻之裁判確定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39條第1、2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我國刑法雖然有詐術結婚罪的規定,但其構成要件較為嚴苛,並不適用於單純的感情欺騙。而就算要論處詐欺取財罪或詐欺得利罪,也需要符合相關構成要件,包含:主觀不法意圖(城崎一開始就有想騙錢的念頭,結婚只是個幌子)、施用詐術(城崎以說謊、隱瞞或假裝的方式來欺騙被害人)、交付財物(被害人因為相信城崎的謊言而交付金錢、貴重物品或使城崎獲得了其他財產上的好處)、受有損害(被害人因此受有財產上的損失)等。
若城崎確實假意結婚,真實目的為詐騙被害人的錢財,過程中不斷對被害人甜言蜜語表示願意結婚,並多次以各種名義索取金錢或財務,那就很有可能構成詐欺取財罪,而非單純的感情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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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何宜澈 受雇律師
學歷:國立臺灣大學研究所商事法學組 碩士 /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 學士
經歷:美敦力醫療產品股份有限公司實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