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番茄健身房無預警倒閉 桃市府:已受理26件消費爭議案
聲稱擁有最新「黑科技」可以幫助忙碌的現代人智慧健身的BioFit「牛番茄健身房」本月初台北、桃園共4家店突傳無預警倒閉,桃園市法務局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自消息曝光後,至今已接獲26人申訴,經主管機關市府體育局本月3日前往稽查,確認歇業並聯絡許姓負責人出面說明;消費者保護室主任、消保官邱玉霞提醒,以信用卡支付健身課程費用的會員,若有尚未使用的課程,儘速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發卡銀行依爭議帳款程序申請止付。
邱玉霞表示,消費者申訴於109年12月1日收到BioFit內部員工所發訊息「因公司老闆無法支付11月份薪資,BioFit自109年12月1日停止營業」,總公司登記在北市的BioFit健身房的經營者為牛蕃茄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負責人、董事長為許姓男子,至今(12月9日)止,已受理26件申訴案,A消費者申訴今年4月間買48堂73760元健身課程,才上23堂;B消費者申訴上個月18日才花69800元買健身課程,只上了4堂課。
她提醒,BioFit健身房無預警停業,以信用卡刷卡支付健身課程費用者,請儘速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向發卡銀行申請依帳款疑義程序處理,若是以現金付款或不符合信用卡帳款疑義處理程序條件者,則可向牛蕃茄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退款或依民事訴訟程序辦理,維護自身權益。
法務局再提醒,購買非銀貨兩訖(預付型)的商品或服務,消費者須承擔將來業者是否能如期提供商品或服務,及商品或服務的品質是否良好等風險,購買前須審慎評估,若是禮券應有履約保證,切勿因優惠而購買太多,建議以信用卡刷卡付款,妥善保存購買憑證並儘速使用。若有消費問題可於上班時間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體育局綜合規劃科科長廖維敏說,「牛番茄健身房」相當神秘,在桃園並未取得營業登記,光是今年4、10月前去稽查,只見大門深鎖,外觀裝設黑色玻璃,完全看不見內部,按鈴表明身分,竟遭業者以閉門羹伺候,2度不得其門而入,會員必須靠line或臉書事先聯絡,才能入內運動,且根據台北市法務局的資料,許姓負責人竟寫存證信函告知,他早於今年9月28日已經辭去負責人、董事長職務,表示出事不干他的事,而他僅是人頭負責人,懷疑此集團有預謀的吸金再倒閉。
在現代社會,使用或購買「禮券」是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消費者購買「禮券」多半可以得到一定的優惠或是贈品;而對店家而言,可以預先收取費用並增加消費者再次上門的機會,可謂是雙贏。但就如新聞報導的,預先支付費用購買課程或禮券,也會有店家結束營業導致無法使用的風險,不可不慎。
為了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經濟部於今年4月10日會同相關單位,訂定了「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需注意的是,原先就有各類的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例如「零售業等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這一次只是做整合)。當中比較重要的例如第貳部分第二條規定發行人需要提供履約保障機制、第參部分第一條規定不得記載使用期限、第二條規定不得記載未使用完之禮券餘額不得消費等。
因此倘若禮券上面記載「需於1年內使用完畢,逾期作廢」或「本禮券使用期限為1/1-3/31,逾期不得使用」等,都是違反相關規定的。看到這邊,大家一定會有一個疑惑:「我前陣子去百貨公司,拿到的禮券上面都有期限阿,是不是百貨公司違規呢?」
其實不是的,「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在第壹段前言部分就規定:「前項所稱商品(服務)禮券不包括發行人無償發行之抵用券、折扣(價)券」。也就是將禮券分為有償購買跟無償贈與兩種,前者是消費者花錢購買的,自然要給予更多的保護,故有相關規定的適用;而後者是店家無償贈與的,因此沒有相關規定的適用。
最後需要注意的是,發行人需要清楚、明確記載禮券相關使用規定,否則可能會構成公平交易法之廣告不實。「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促銷廣告案件之處理原則」第七點就規定:「事業於促銷廣告不得為下列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十一)廣告表示消費一定數額得獲嗣後交易優惠之抵用券、折價券等,就抵用券、折價券等使用方式、期間、範圍等限制未予明示,致消費者就其價值產生錯誤認知之虞。」。
by 莊景智 律師
學歷:台灣大學法律系 /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班
經歷:磐石國際法律事務所 實習律師 / 衛生福利部專利連結研究計畫 研究助理